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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颈骨折的治疗方法

 

   股骨颈骨折的治疗方法应根据骨折的类型、病人的年龄等多种因素来制定。

1、 无明显移位的股骨颈骨折

   对于无明显移位的股骨颈骨折,可用持续皮牵引治疗6周,老年病人可取半坐位,踝关节、足趾做屈、伸运动,股四头肌做收缩、舒张运动。这些动作既可锻炼肌肉,又可防止深静脉血栓形成。3个月后根据情况扶拐下地。一般6个月后可脱离拐杖行走。

2、 明显移位的和不稳定的股骨颈骨折

   这类骨折可先暂时做皮牵引,一般7—10日内行内固定手术治疗。手术方法可先用(1)、带螺纹的钢钉插入固定;(2)滑槽螺钉带接骨板固定;(365岁以上的老年人,如骨折类型是头下型骨折,则发生股骨头缺血坏死的机会较多,容易引起日后髋关节疼痛、骨性关节炎。所以一般可行髋关节置换术。髋关节置换术分为人工股骨头置换、全髋关节置换术。目前倾向于做全髋关节置换的较多,因为这样可避免5—10年后髋臼长期受股骨头的撞击形成的炎性疼痛。手术以后3周可扶拐行走,循序渐进的练习弃拐行走。

   对于儿童和青壮年股骨颈骨折,手术后负重不宜过早。如未行股骨头置换手术,则其它情况下都不宜下床过早。应卧床至少三月后扶拐行走,6月后再脱离拐杖。这样可减少股骨头缺血坏死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