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惠 “民以食为天”。 食品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延续和发展最基本的物质。 然而,因食物而中毒是目前人类生活中最常见的危害因素之一。这种危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1996年发生在日本的大肠杆菌“0-157”造成上万人食物中毒; 1998年春节前发生在我国山西省的一起非法用工业酒精(甲醇)勾兑散装白酒,造成数百人中毒,死亡30人,并有数名无辜群众因甲醇中毒造成双目失明,失去生活和劳动能力…… 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全世界每分钟都有数名儿童死于中毒性腹泻,此外,由食物中毒导致的医疗经费、经济损失和劳动力的损失也是巨大的。 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的人民都会受到食物中毒的危害。相对而言,由于卫生和医疗条件的不足,发展中国家受到食物中毒的危害更多,受不卫生的食品引起的健康损害也是令人震惊的。与其它任何一种疾病相比,更多的人是受害于由不卫生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的疾病。除了已经被认识的食物中毒以外,人类还在不断的发现和研究新出现的和尚未被发现的可疑食物中毒。尽管现有科学技术的发展已到了相当的水平,但在保证食品的安全性问题上,食物中毒预防仍然是一个困扰世界的问题。 世界各国对食品卫生管理都列入法律管理的层次。 我国政府于1982年制定了《食品卫生法》试行,于1995年10月3日正式颁布了“食品卫生法。” 11月5日中国卫生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揭开了今年“食品卫生法宣传活动”的帷幕。 为了做好全国《食品卫生法》的宣传工作,卫生部将每年11月的第一周定为“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每年定出一个主题,宣传一个中心,解决一个突出问题。利用宣传周开展广泛、深入地宣传,让食品生产经营者掌握食品卫生管理的各项规定,让消费者了解食品卫生管理现状,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卫生部副部长段大奎说:根据近年来国内外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情况,我们确定了今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的主题为“预防食物中毒”。去年卫生部收到食物中毒案54起,中毒5828人,死亡88人。今年1月-9月有78起共计4394人中毒、79人死亡。10月份,又收到食物中毒报告7起,244人中毒,7人死亡。从国内外资料分析,食物中毒是突发性事件,发生的原因很多,有细菌性、天然毒和化学性中毒。从我国食物中毒发生情况看,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经济发达地区还是不发达地区,都存在食物中毒发生的隐患,这都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摘自《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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