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可能会对儿童的身心造成伤害或妨碍儿童全面健康发展的事
件或行为,即可称为“儿童虐待”。虐待可分为:
①身体虐待:故意使用暴力对待儿童,如烧伤、烫伤、撞伤、投
毒等。
②性虐待:是指让发育尚未成熟的儿童参与他们不完全理解、不
能够表示同意或违法、违反社会公德的性活动。
③情感虐待:是危害或妨碍儿童情绪或智力发展的行为及态度,
使儿童自尊心造成损害的拒绝、漠不关心、批评、隔离或恫吓行为。
最常见的形式是辱骂或贬低。
④情感忽视:最常见的是缺少双亲与子女的依恋,父母无能力认
识婴儿或儿童的需要,也不能对这些需要给予满足,任由儿童经常无
人照顾,或不合理地剥夺儿童接受教育的机会。
⑤医疗忽视:指对那些有生命危险或其它严重疾病的儿童不能提
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什么样的人虐待儿童那些有家庭暴力的历史,有药瘾、抑郁、生
活压力大、经济困难、严重的精神疾病、父母年龄过小、妊娠间隔短、
单身母亲、父母有心理问题或婚姻关系不良的人,易有施虐行为。另
外,施虐人童年时期有受虐待的历史,父母对孩子有不切实际的期望,
管教孩子不得法,缺乏技巧,相信体罚是惟一的教育方法时,也会施
虐。
那些有心理或行为问题,有反叛性格或过分活跃,学习成绩不佳,
智力或身体有残疾,患慢性疾病的儿童易被虐待。
受虐儿童反复受损伤,尤其是中枢神经系统受伤害的儿童可能会
发展为智力低下、器质性脑综合征、癫痫发作、脑积水等;并常常出
现情感方面的异常,如胆怯、有攻击行为、缺乏被信任感、缺少自尊
心、有反社会行为、易滥用毒品。有的青少年犯罪者,长大后变成凶
暴的罪犯或反社会者,自己又成为虐待儿童的人。
作为儿科医生,在预防早期虐待中,可确定父母是否有高危因素
存在,他们不能接受、不喜欢自己的孩子;还要了解父母对孩子抚养
教育的方法等。在接诊时,如果父母对儿童的损伤不能解释,说不清
或令人难以置信,且损伤与成人提供的病史及儿童的发育不相符时,
就应该怀疑儿童被虐待。
对高危家庭进行家庭访视,能预防儿童的身体虐待。对父母进行
教育、指导,如了解孩子使父母烦恼的情况(如哭闹、排便训练等),
并给予帮助和指导,能从一定程度上防止虐待行为的继续。
虐儿者与被虐儿的关系:
关系 比例(%) 关系 比例(%)
亲生父母 86.9 养父母 0.6
继父母 7.1 同胞兄弟或姐妹 0.6
其它亲属 1.8 学前儿童护理人员 0.3
祖父母 0.8 学校教师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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