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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出十大措施加快纳米技术发展

    新华网杭州6月28日电(何玲玲  金连升)浙江省政府日前推出加快纳米技术发展的十大措施,力争到2005年前构筑起纳米材料应用与产业化平台。

    在近日出台的《浙江省关于加快纳米材料应用及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浙江省政府提出要用5年的时间,使全省纳米材料研究、生产及应用的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纳米技术创新机制,同时使一批纳米生产、应用、产学研联合开发等项目初具规模。 

    为顺利构筑起纳米材料应用与产业化平台,浙江省同时出台十大措施,为纳米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创造良好环境。这些措施的主要内容有: 

    把纳米材料应用及产业发展纳入浙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近期和中长期目标,加强对这一产业发展的指导;鼓励企业及科技人员将纳米材料开发和应用的技术成果参与收益分配,加快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同时,将这类项目优先列入省科研、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加大自然科学基金对纳米材料研究项目的扶持;鼓励走产学研联合开发的路子,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纳米材料研究领域的优势,选择若干共性、关键技术,集中力量进行联合攻关,培育和形成一批以企业为主体、有特色优势的纳米材料开发及应用研究的产学研联合开发基地;重点选择一批有优势的纳米材料应用生产企业,加快培育,推进纳米材料产业链建设;鼓励建立纳米材料应用及产业发展的中介服务组织,鼓励纳米生产和应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国内外引进急需的纳米技术专业人才,积极开展国内外人才的交流与合作。
 
    据悉,浙江省还优先将有一定规模的纳米材料应用和生产企业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省“五个一批”企业,使上述企业优先享受技术创新项目补助和技术改造贴息等优惠政策。2001—2002年,浙江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此类技术(产品)研发及推广、工业性试验、人才培训以及产学研开发基地建设等项目的贴息和补助。 

    据浙江省经贸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由弘生集团发起,中科院、浙江大学等单位联合组建的浙江纳米材料应用工程技术中心已于日前成立,纳米技术在化纤、医药、建材等产业应用,也已在浙江开始呈现出喜人的发展势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