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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用药有规则

  “大病进医院小病去药店”已逐渐成为保健或治疗时尚,去年,北京、上海等4个大城市的居民有半数以上曾去药店或商店买过药。但是,进行自我药疗,首先要分清哪些药是处方药(需要医生诊断后开处方的药),哪些是非处方药(不需要医生开处方,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即使是购买使用非处方药,也应当明确,不是所有症状、所有疾病都可以“自我诊断,自我用药”的,仅仅是轻微疾病或症状才使用非处方药自我药疗。还要认识到所有的药物(包括非处方药)都有某些副作用,随便服用还会有危险性。因此,消费者应当很好地了解相关症状和如何选用非处方药的常识,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规则。

  1.正确选用药品。询问药店的药师或售货员挑选适用药品,或按药品标识挑选适用药品。

  2.查看外包装。药品包装盒(最小包装单位)应注明药品成分、适应症等。绝对不能够买无批准(注册)号、无注册商标、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不要买包装破损或封口已被打开过的产品。

  3.详细阅读药品说明书。药品说明书是指导用药的最重要、最权威的信息源。说明书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产品名称、活性成分名称、适应症、用法用量、含量与重量,其他还有注意事项、保存方法、有效期、生产批号、制造厂名及地址等。

  4.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用药。不可超量服用药品或服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5.严格禁忌症。若患有药品说明书上所列禁忌症,不可贸然用药,应请教医生,慎重用药。

  6.妥善保管药品,不要混用,更不要让孩子接触误服。

  7.在使用非处方药进行自我药疗一段时间(一般3天)后,如症状未见缓解或减轻,应及时去医院诊断和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上述自我用药的7条规则基础是自我判断准确症状,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组织编写、北京化工出版社出版的《中国非处方药用药手册》,不仅提供了第一批国家非处方药西药165种、中成药160种的使用方式,哪些药品不能混用等,还介绍了自我诊断症状的一些标准,这是我国第一本非处方药使用知识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