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医疗中心乘风三院宋艳秋问:
头孢菌素类药物如头孢唑啉、头孢拉定的使用说明书上,只是注明“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这个“慎用”究竟是个什么概念?应如何掌握这个尺度?特别是注射用头孢类抗生素时是否必须做过敏试验?如果要做,应怎样配制皮试液?如果未做过敏试验而病人出现了过敏反应,是否属于医疗过失?应由谁承担责任?
临床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时是否该做皮肤过敏试验?出现过敏反应是否属医疗过失?这些确是医药工作者共同关心的问题。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作用强、抗菌谱广、过敏反应发生率远低于青霉素类,在治疗较严重的细菌感染性疾病中有着重要地位。头孢菌素类所致过敏反应,以皮疹为主。严重过敏性休克的发生较青霉素类少见。据报道,对青霉素过敏的患者中,有5%~15%的患者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这就是交叉过敏反应。
使用头孢菌素稀释液在临床上做皮肤过敏试验,以预测对头孢菌
素过敏的价值,尚未被确认(《临床药理学》(下册),上海科技出
版社,1986年),故迄今并无使用头孢菌素前须做皮肤过敏试验的明
确规定。我国《国家基本药物》(人民卫生出版社,1999年)一书中,
收载头孢菌素注射剂8种,其中仅头孢美唑注意事项中有“用药前进
行皮肤过敏试验为宜”的要求,其余各药均注明“对青霉素过敏者慎
用”。鉴于头孢菌素类致严重过敏性休克的概率远低于青霉素类,故
有临床药理学家指出,若患者仅对青霉素有过敏性皮疹反应,且病情
又确需使用头孢菌素,则可用头孢菌素配成500μg-ml-1的稀释液
进行皮肤过敏试验,若皮试反应阴性,则仍可在临床妥善监护下使用
该头孢菌素(《临床药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1998年)。
目前有些医院为策安全,要求使用头孢菌素类注射剂前都用该药
稀释液做皮试。其价值尚待实践中进一步证明。有的医院则认为,头
孢菌素皮肤试验预测机体的过敏状态,其意义并无定论,故使用头孢
菌素注射剂前,仍以青霉素皮试为判断依据。凡青霉素皮试阳性者,
则不用头孢菌素。在当前的医疗社会环境下,采取这些十分谨慎的做
法是可以理解的。我们强调,使用有潜在致过敏反应的抗菌药物,应
十分重视临床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包括:严格掌握抗菌药
物临床适应症,一般性感染、用头孢菌素口服剂型可有效控制者,则
不必用该类药物注射剂型;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是否为过敏体质、
是否有用药过敏史。为预防万一、保证安全,对有青霉素过敏史者,
在基层医疗条件下,可改用其他类型有效抗菌药物;在注射使用头孢
菌素类药品后一段时间内,应对患者严密监护临床用药反应;注射室
应备有及时处置严重过敏反应的急救药品和设备。
如果诊断明确,根据病情患者确需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所用药品
质量合格,所用剂量及用法正确,那么一旦发现药物过敏反应,医生
的责任是及早诊断,及早有效实施医疗救治,最大限度减轻伤害,保
障患者早日康复。只要我们如此对待医疗工作中的药品过敏反应,就
不存在医疗过失问题。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临床药理研究室主任
曾繁典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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