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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首次治疗最关键

  在精神分裂症的治疗过程中,特别强调的是首次发病的治疗。因
为这时抗精神病药物的疗效最好,所需剂量也小,如果能获得有效治
疗,病人复原的机会最大,长期的预后也最好。
  1.急性期治疗:在用药治疗的头两周内达到有效剂量,直到症状
控制,一般需要6~8周。本期的治疗目标是尽力减轻和缓解急性症状,
重建和恢复病人的社会功能。
  2.恢复期治疗:继续急性期治疗的有效剂量,巩固治疗一般要3
~6个月,本期的治疗目的是减少对病人的刺激,降低复发的可能性
和增强病人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3.稳定期治疗:即维持治疗。经典的抗精神病药物的维持剂量可
减至有效剂量的1/2左右,新一代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氯氮平除外
)通常采用有效治疗剂量或略低于有效剂量维持。维持治疗的时间在
当前尚没有公认的标准,但需要维持治疗却是大家所公认的。JohnKa
ne主张,首发病人5年,复发病人终身。Csernansky认为精神分裂症
患者应终身治疗。Ben(1981年)提出,维持治疗的时间因人而异:
对于急性发病、症状持续短暂(不足3个月)、经及时系统治疗后症
状迅速缓解无波动者,6~12个月左右;首次发病应维持2~3年;第
二次发病者应维持5年;3次或3次以上者或经各种治疗症状始终不能
完全消除者应考虑终身维持治疗。美国《综合精神病学教科书第七版》
:首次发作者药物维持1~2年;多次发作者药物维持至少5年;具有
自杀、暴力或攻击行为者药物维持更长。药物维持治疗的目的:预防
复发,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包括阴性症状),减轻或减少副作用。
  4.停药:缓慢逐渐减量,直至停用。

云南大理州第二人民医院陈福新 2005.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