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新药可获快速审批
据新华社讯生病了,有更多更好的药品可供选择是老百姓的心愿。
与以往药品审批耗时较长相比,如今有四类新药将步入审批“快车道”,
今年12月1日起实施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对此有了明确
规定。
这项规定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下列新药申请可以实行快速
审批:新的中药材及其制剂,中药或者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
其制剂;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及其制剂、生物制品;抗艾
滋病病毒及用于诊断、预防艾滋病的新药,治疗恶性肿瘤、罕见病等
的新药;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规定说,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上述新药的注册申请后,应当就是
否符合快速审批的条件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
受理时,确定是否对该新药申请实行快速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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