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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和卫生部发出公告——

严防肺鼠疫传入我国

 健康报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卫生部日前发布公告:据世
界卫生组织2月20日报告,印度喜马偕尔邦2月4日暴发肺鼠疫。截至2
月19日已报告16名病人,其中4名已死亡。公告要求,严防肺鼠疫传
入我国,保护前往上述疫区人员的健康安全。
  肺鼠疫俗称黑死病,是由鼠疫杆菌引起的烈性传染病。
  临床表现为高热、淋巴结肿大、胸痛、咳嗽、咳痰、出血等。传
染源主要是肺鼠疫患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
关规定,公告要求来自疫区的旅客如有高热、淋巴结肿大、胸痛、咳
嗽、咳痰、出血等症状的,要立即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明。检验
检疫人员对鼠疫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出入境检验
检疫机构对来自上述疫区的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要
加强检疫查验,加强对鼠类、蚤类等媒介的控制,必要时可依法实施
卫生处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旅行保健中心对前往上述疫区的人
员,可提供疫情信息和国际旅行卫生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