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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毒真的很毒

  导致这起一人死亡、多人中毒的罪魁祸首便是隐藏在自制豆豉酱
中的肉毒毒素。肉毒毒素本身是一种蛋白质,为目前已知毒素中毒性
最强的。它对人的致死量为0.001微克/公斤体重。纯化结晶的肉毒
毒素只需0.1微克就可杀死2万只小鼠。它对酸的抵抗力极强,浸泡在
胃液中24小时不能被破坏,胃肠中的消化酶亦不能破坏毒素分子。这
种毒素的弱点是不耐热,煮沸10分钟或80℃30分钟即可被破坏。
  肉毒毒素主要存在于在厌氧条件下生产、贮存的食品中,如罐头、
香肠、腊肉等肉制品以及发酵的豆制品和面制品,如臭豆腐、豆瓣酱、
豆豉、甜面酱等。在进食未充分加热的上述食品时,易出现肉毒毒素
中毒。
  肉毒毒素被人体吸收后,会与运动神经、植物神经末梢突触中的
神经节甙脂结合,阻止乙酰胆碱释放,导致眼肌、咽肌、肢体横纹肌、
呼吸肌弛缓性麻痹。胆碱能植物神经传递被阻断后,还会引起腺体分
泌减少。惟一能够遏制毒素的方法就是及时注射抗毒素血清。但肉毒
毒素有不同的抗原型,不同抗原型毒素中毒后只能用相同抗原型的抗
血清解毒。
  患者中毒后常有12~36小时的潜伏期,也可短到2小时,长到8天。
潜伏期越短,病情越重。与一般食物中毒不同的是,肉毒毒素中毒者
的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等多不明显,而是以肌无力症状
为主。患者表现不疼不痒,就是没劲儿,睁不开眼、抬不起头、吃饭
没力气,最后连喘气的力气也没有了。
  患者中毒后的表现,起初为全身软弱、疲乏、头痛、眩晕。眼部
症状也很突出,表现为畏光、复视、视力减退。随后逐渐出现眼外肌
瘫痪,表现为眼睑下垂、复视、瞳孔扩大、嗜睡,并有吞咽、咀嚼、
言语、呼吸困难等症状。随着病情的发展,患者会逐渐出现抬头困难、
共济失调,继而呼吸肌及双侧下肢肌力减弱,并出现呼吸衰竭及心力
衰竭。由于唾液腺及泪腺分泌减少,患者表现出眼干、咽干症状,饮
水亦不能缓解。重症患者可于发病后3~10天因呼吸衰竭、继发感染
或出现难以预测的呼吸骤停而死亡。治疗顺利者可于数天后逐渐恢复。

  一旦确诊肉毒毒素中毒,首先要及时给患者应用抗毒血清,这是
抢救生命的关键。在起病后24小时内或瘫痪发生前注入抗毒血清最为
有效,但即使已经发病多日,应用抗毒血清也能获得较好的治疗效果。
治疗剂量一般为静脉或肌肉注射多价抗毒血清5~10万单位,必要时
每6小时重复注射一次。重症者剂量要加倍。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
是,使用前一定要做过敏试验,以防过敏性休克。
  肉毒毒素中毒病情凶险,因此,此病预防最为重要。要禁止食用
发酵腐败的食物,鼓起或变质的罐头绝对不能吃,也不可饲喂家畜,
而且丢弃前也应该煮沸之后再扔。腌制肉制品及家庭自制的瓶装食物
要煮沸10分钟后再食用。

    [编后]

  肉毒毒素中毒不是常见病、多发病,因此一般医疗机构不会存有
这种抗毒血清。那么,一旦有人发病,我们应该到哪里去找这救命的
解药呢?为此,本版编辑专门电话采访了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肉毒梭
菌专业实验室的王棣主任,从王主任那里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兰州生
物制品研究所是国内惟一正规生产肉毒抗毒血清的单位,有需要者可
与他们电话联系。但是,王主任接下来也谈到了一些问题。他说,过
去,国家有专门的补贴,使研究所能够常规生产肉毒抗毒血清。后来,
研究所实行了企业管理,这笔经费就没有了。由于肉毒中毒的发生率
较低,而抗毒血清制作过程复杂,生产周期长,出于经济上的考虑就
不再常规生产了。目前库存的肉毒抗毒血清虽然质量上没有问题,但
已经是过了有效期的产品。王主任说,他们已经呼吁国家有关部门,
拿出一部分经费以保证抗毒血清的常规生产,它毕竟是中毒者惟一的
救命药。且肉毒毒素还可作为生物武器被利用,作为一个国家来说不
能不防。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电话:(0931)8340311中毒控制中心热线
咨询电话:(010)63131122

 丁茂柏  (200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