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国外经采供血传播艾滋病的事例,这确实值得我们——
采血“采”出艾滋病
艾滋病传播有三种途径:性接触传播、经血液或血制品传播、母
婴传播。其中经血液传播危险性最大,若输入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
则有95%的机会被感染,比其余两种传播途径的“有效性”高得多。
经血传播包括经吸毒(共用针具,静注毒品),输入血液或血制品,
以及不规范采血引起的传播。狭义的经血传播主要指后两种现象。
国外许多国家曾报道经输血或血制品传播艾滋病的情况,并引起
高度重视。美国于1981年首次报道艾滋病病人,但至1984年法国及美
国才阐明其病原为艾滋病病毒。而在1983年3月美国疾病控制中心已
提出要把高危人群(吸毒者、同性恋、性工作者等)排除出献血员队
伍,1983年4月《柳叶刀》杂志报道首例经输血传播艾滋病的事例。
但是在80年代及90年代初,仍有许多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出现
经输血传播艾滋病的现象。全世界经采供血传播艾滋病的病例,占总
报道病例的3%~5%。法国80年代中期曾因未对血液进行艾滋病病毒
抗体检测,而引起数千名受血者被感染,至今极大部分感染者已经死
亡。罗马尼亚曾报道因将血液作为“营养品”给孤儿院儿童每人注入
一些,当时不知血液中含有艾滋病病毒,使用的注射器亦未经彻底消
毒,导致数千名儿童感染艾滋病。美国在80年代初更有数万人接受了
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血液。德国亦有类似报道。非洲因输血引起的艾滋
病病毒感染病例在儿童病例中占25%,妇女病例中占20%,其他病例
中占10%。日本因使用进口的未经灭活的第八因子,致使全国30%的
血友病受血病人感染上艾滋病,震撼了全世界。
还有一种经血传播艾滋病的现象亦不容忽视,即由于不规范的采
血或采血浆引起艾滋病的传播。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在采血或血浆时
所用设备未能彻底消毒,更做不到一人一套;有些采浆站将血浆作为
生物制品原料,而将剩余的众人红细胞混合,加入生理盐水后返输给
献血员,从而引起交叉感染。还有这些有偿献血员频繁献血(一周几
次),以及为避免血站识别而更换假名到其他血站献血,又将艾滋病
病毒传给其他地区的献血员。
南美洲、亚洲及其他地区国家多次报道不规范采血引起的艾滋病
流行案例。例如,墨西哥追踪62名有偿献血员血清艾滋病病毒抗体阳
转率,在半年之内,从0%逐月上升至1.6%、22.6%,最后达50%。
其中每月献浆次数为1~3次者感染率为19.6%,4~6次者为68.4%,
7~9次者为70.6%,而每月献浆10次以上者艾滋病病毒感染率竟达88
.9%。当时墨西哥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有61%是因输血或采血而
被感染,政府随后就关闭了所有商业性血浆采集中心。
为了避免经血传播艾滋病,国外已采用加强的巴氏消毒法(60℃
加热10小时)来处理血浆;也可用SD处理法(三丁基磷酯及表面活性
剂)。美国还采用两次检测法来排除“窗口期”危险,因病毒感染后
平均一个半月才出现抗体并被检测出来,因此献浆员第一次采的血浆
在冰箱中保存60天,到时召回献浆员,采第二次血浆或仅作抗体检测,
若第二次检测为阴性,则第一次采的血浆才是安全的。
郑锡文 (200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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