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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D不可或缺不可偏废
         朱海峤 
 读了《滥用维生素D现象应“刹车”》一文,笔者一头雾水,越
看越糊涂。笔者是一位从事儿童保健工作将近20年的临床医生,对于
“不能滥用维生素D”的观点十分赞同,但对刘文中的另一些论点,
笔者认为还值得推敲。
  论点之一:“佝偻病主要是缺钙引起的”,这不完全正确。
  确切地说,佝偻病是一种由于维生素D缺乏所致的钙、磷代谢障
碍和骨骼异常的疾病。这一概念至今还没有过时。只是近年医学界对
佝偻病有了进一步认识,认为它既是一种营养缺乏性疾病,又是一种
代谢性疾病。维生素D缺乏在发病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钙不足在发
病中也有推波助澜作用。因此,维生素D和钙在佝偻病防治中,一个
都不能少。
  论点之二:“我们并不缺乏维生素D,维生素D不必额外补充”。
  假设这一论点成立,那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佝偻病患儿了。在一些
特殊的人群中,维生素D不足也是普遍存在的,譬如,婴幼儿和孕妇
就是补充维生素D的主要对象。在佝偻病防治宣传中,我们也不断强
调日光照射可促进维生素D合成,“日光浴”应是预防佝偻病的主要
措施之一。在实际操作中,人们也积极去做了,应该说,太阳没有少
晒,但光晒太阳有时还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这里还有很多的制约因
素,如北方日照时间短,大城市高层建筑的遮挡,空气污染减弱了日
光紫外线的强度,冬春寒冷气候及持续的阴雨天气等,都影响到日光
的作用。因此对于户外活动较少婴幼儿,尤其是在冬春季节,给予额
外的预防量维生素D制剂是必需的。按照全国佝偻病防治方案,婴儿
在出生后半个月开始每天需服用维生素D400~800国际单位(以下简
称IU),同时服用钙元素每日200~300mg。这一剂量经过长期的实践,
证明是安全有效的。
  论点之三:“维生素D治不了佝偻病”。我国近年在防治佝偻病
时,“虽普遍使用了维生素D,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事实是,经过我国儿童保健工作者的努力,“八五”期间我国佝
偻病患病率已有明显的下降,原来较常见的重症病例如今已很少见到
了。有对照数据可以说明问题,1984年国内普查0~3岁婴幼儿佝偻病
的患病率为40.7%,1987年全国抽样调查,0~3岁佝偻病的患病率已
降至26.7%。总的趋势是佝偻病的患病率在下降,疾病严重度在减轻。
这样的成果不能不归功于佝偻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和维生素D制剂的普
遍应用。
  论点之四:“佝偻病不会导致生命危险,而且随着成长可以得到
弥补和矫正”。
  我认为,佝偻病对儿童健康的危害是毋庸置疑的,若不加以防治,
不仅影响婴儿的体格发育,造成方颅、鸡胸、下肢畸形等很难矫正的
后遗症,还能影响体质,使抗病能力下降,更易患肺炎和腹泻,也势
必增加婴儿的死亡率。
  论点之五:“目前99%以上的教科书和育儿方面的科普书在预防
佝偻病和补钙上,使用维生素D都超过容许量,严重的一次用量超过
人体每天容许量的1500倍。”
  难道这些教科书都错了?我不明白刘先生所指的“容许量”参照
的是什么标准,这个标准又是多少?我也查阅了不少教科书和科普书,
它们的“口径”几乎都是一致的:预防婴儿佝偻病维生素D的每天用
量在400~800IU之间。如果换算成重量单位就是10~20μg(1μg=4
0IU)。这与中国营养学会、WHO推荐的婴儿和儿童的每天需要量10μ
g是接近的。不知这1500倍的差异是怎样算出来的。
  过量的维生素D可以导致中毒,这是无可争议的,但也不能因噎
废食。问题是如何把握好剂量,包括每次的用量和用药间隔时间,什
么时候要用预防剂量,什么时候要用治疗剂量,哪些人可用口服制剂,
哪些人要用针剂。一般对于未病的婴儿只需用每天预防量,而对重症
活动期佝偻病患儿就需要用大剂量突击疗法,每次15万~30万IU肌肉
注射。当然这样的剂量必须在儿科医生的监测下,每个月也只能用一
次,同时别忘了还要补钙。最好是定期做X线的检查和血碱性磷酸酶
的监测来评定疗效,并确定下一个月的用量。只要严格把握好剂量,
就可以避免因过量使用而导致的维生素D中毒。
  在维生素D和补钙问题上,近年有很多是是非非。对于出现的新
问题、新观点,我们应该用科学的态度,冷静地加以分析,不能从一
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近十多年我国在佝偻病防治上虽有一定的成
效,但是,目前儿童佝偻病的患病率还高于发达国家,也高于一些社
会经济状况逊于我国的一些发展中国家,这是什么原因呢?有人提出
是否有人种遗传特征的问题存在,目前尚未定论。因此,佝偻病防治
工作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