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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有条件批准人类胚胎研究

    法国总理若斯潘在国家伦理学咨询委员会年度会议开幕式上宣布,法国将修改1994年生物伦理法,允许有条件地开展人类胚胎学科学研究,以满足学术界及工业界了解胚胎、并用它为人类健康治疗服务的目的。

    若斯潘总理提出的法律修改草案的主要内容有:允许对目前已处于冷冻、被父母双方遗弃或无夫妇认领的多余胚胎进行科学研究,但是绝对禁止用于克隆人类;由男性孕育的胚胎,经孕育者同意,死后依然可以将此胚胎由女性继续孕育,但是这种技术禁止用于同性恋家庭生育孩子。

    为完善现行法律,政府还建议成立一个对人类复制学、发展生物学和预测基因工程领域有深入研究的“高级跟踪控制机构”,对法律允许的有关研究提出意见。此外,这次的法律修改草案由于技术的进步,放宽了对活人捐献器官的限制。按照法国的立法程序,该法律草案还将递交国家人权咨询委员会、行政法院和议会讨论后方能成为正式法律,正式立法估计要到明年年中。(记者李红)

(《科技日报》  200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