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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积极研究 谨慎应用

    新华网东京10月27日电综述:日本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积极研究  谨慎应用——规范生物技术发展专题报道之四
    新华社记者  张可喜

    人类胚胎干细胞又被称为“万能细胞”。它能被培养为人类的几乎各种组织和器官的细胞,在医学和生物学上具有巨大潜力,因而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在这一领域,世界性的研究开发竞争正在迅速展开。日本为了在未来的这一市场中占据尽可能大的份额,正制定法规,采取联合攻关的形式积极推进人类胚胎干细胞的研究开发。

    今年6月,日本实施了《关于限制有关人的克隆技术等的法律》。其基本精神是:禁止克隆人,但对人类胚胎干细胞的研究开绿灯。为了具体规范对人类胚胎干细胞的研究,日本文部科学省已拟就《关于人类胚胎干细胞的制作及使用的方针》,这项方针将于年内公布实施。它规定: “人类胚胎干细胞的制作和使用当前仅限于基础性研究,在制定新的标准之前,不得把人类胚胎干细胞以及由此而来的细胞应用在人体的临床研究以及其他医疗和相关领域里”。

    此外,该省还拟定了《关于处理特定胚胎的方针》。它就9种与人有关的克隆胚胎作了具体规定。这9种“特定胚胎”是:1、人类克隆胚胎;2、人类胚胎的分割胚胎;3、人类胚胎核的移植胚胎;4、人类的集合胚胎(人类的细胞与人类的胚胎集合成为一体的胚胎,亦称“嵌合胚胎”);5、人类和动物的杂交胚胎;6、人类和动物的集合胚胎(人类的胚胎与动物的胚胎和细胞集合在一起形成的胚胎,亦称人类和动物的“嵌合胚胎”);7、人类和动物的融合胚胎(把人类的细胞核植入动物的卵中形成的胚胎);8、动物性集合胚胎(人类的细胞与动物的胚胎集合在一起形成的胚胎,即动物和人类的“嵌合胚胎”);9、动物性融合胚胎(动物的细胞核植入人类的卵中形成的胚胎)。

    “方针”禁止把任何一种胚胎移植到人类和动物的子宫里去,以免产生“不伦不类的物种”,但是允许有条件地制作和使用上述除第6种和第9种以外的特定胚胎,条件是:一、如果不使用它们就无法获得科学上的发现;二、研究机构有能力制作和处理这些胚胎。

    在制定这些法规之前,日本政府曾就人类胚胎干细胞的研究问题征求公众的意见。结果是,超过40%的人认为“可以在严格的条件下进行”,而表示反对的人占21.2%。不过,从对转基因农作物的反应看,一般民众对这项操作人类的“生命的萌芽”——人类胚胎的技术的担心决不会是很小的。

    禁止克隆人,而积极开展对人类胚胎干细胞的研究开发这一方针代表了日本政府、科技界和产业界的基本立场和利益。它们担心在这个最新科技领域落后于美国和欧洲,目标是力争在其中占据领先地位。出于同欧美国家竞争的心理,日本已经确立了“产、官、学联合攻关”的体制,加紧开展对人类胚胎干细胞的研究开发。

    持积极态度的人认为,每一项新的科学技术在发展初期都会由于对其了解不足甚至其观念与传统相抵触,而引起人们的担心甚至反对。因此,公开信息,说明真相,酿就讨论的环境和条件,有利于达成共识,得到公众的了解和支持。

    极而言之,人类胚胎干细胞在医疗领域的应用实际上就是“以未来的生命拯救现有的生命”,因此,研究人类胚胎干细胞在伦理上很难绝对地说是对还是错。

    最新的研究发现,除了胚胎干细胞,人体内还有不少 “体干细胞”,如造血干细胞、骨髓里的中胚叶系干细胞、神经干细胞以及毛发的干细胞等,都有分化、成长为特定的组织和器官的功能。它们因而被称为“第二万能细胞”。也许效率比较差,但它们不需要人的胚胎,而且能够从患者自身采取和培养,用作移植,也不会发生排异反应。不妨说,较之于胚胎干细胞,它们有着更大的优越性。因此,可以认为,从伦理道德的角度上看,大力开展对“体干细胞”的研究开发几乎是更为稳妥的做法。(完)